遗属人员
功能:
用来增加新的、移去无用的人事档案项目、工资代扣项目以及调整各项目在人事档案库中的位置。
操作方法:
1.打开窗口:调用“系统设置·设置数据结构·遗属人员”菜单。
2.设置项目类别:在打开页面的顶端位置,有“档案项目”、“档案袋”、“应发工资”和“应扣工资”四个选项,选择对应的项目可分别对其进行添加、移去、删除、位置调整等操作。
3.添加项目:如果“待选字段”列表框中已有合意的项目,先单击选中它,然后单击“<”按钮,再点击“保存”按钮,即可将该项目移到“已选字段”列表框中;如果“待选字段”列表框中没有合意的项目,在右侧的编辑字段下填写需添加的项目的信息,就可以增加一个新项目。
4.移去项目:先单击“已选字段”列表框中需要移去的项目,再单击“>”按钮,并点击“保存”按钮,它就从“已选字段”移到“待选字段”中去了,在新建的人事工资库中就没有该项目了。
例如:在您单位管辖的人员当中,如果没有人有“警衔简历”,就将“警衔简历”项目移去;如果没有人职务工资需要“提高10%”,就将“提高10%”项目移去,其他项目操作类似。
5.删除项目:先单击要删除的项目,使其出现在右侧的“编辑字段”下,再单击“删除”按钮,它就从人事档案项目库中彻底删除了。
注: 人事工资库中本来就存在的项目不能被删除,只要自己手动新增的项目才会被删除。
6.位置调整:“已选字段”是一个可以上下移动项目的列表框。首先单击选中项目,点击列表框左侧的“上”“下”就可以对应的移动一格,以此类推。若想让某一项目置顶或者置底,就选中该项目,点击“居顶”或者“居底”按钮。便能实现人事档案项目排列顺序的调整。
7.建立新库:单击“保存”按钮,就按照“已选字段”栏中项目,建立一个新的人事档案库,如果原来不是“空库”,系统会自动复制现有数据到新的人事档案库中。
注意:设计人事档案项目既可以在录入数据之前进行,也可以在录入数据之后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