津补贴赋值依据职级

功能:

  用于新增和删除津补贴赋值依据职级标准。

操作方法:

  1. 打开窗口:调用“系统设置·设置各类标准·津补贴赋值依据职级”菜单。

  2. 新增:

    第一步:若“津贴名称”为空,且下拉框也没有数据,则先进入“系统设置-设置数据结构-在职人员”页面,进入“应发工资”小页面,在“已选字段”里选择一个需要设置津补贴赋值依据职级的工资项(如:生活补贴),然后在右下侧“计算模式”下选择“按复杂津贴表赋值”,点击保存按钮即可。这样“津贴名称”下即有值了。

    第二步:选择“当前职级”,默认“见习试用”。

    第三步:前提条件设置,根据需要设置即可。

    第四步:津贴赋值设置,根据需要设置即可;“津贴职级”或者“金额”只能设置一个。

    第五步:点击“保存”按钮即保存成功。

  3. 删除:勾选需要删除的津补贴赋值依据,点击“删除”按钮,在弹出的提示框中点“确定”按钮,即删除成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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